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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科级干部选任实施方案

发布时间:2023年04月13日阅读数:

 根据《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》文件精神,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,学院拟启动学院党政办负责人、教科办负责人选任工作,工作方案如下:

一、基本原则

1.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坚持党管干部;

2.坚持任人唯贤;

3.坚持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;

4.坚持注重实绩、群众公认;

5.坚持民主、公开、竞争、择优;

6.坚持民主集中制;

7.坚持依法选任。

二、选聘岗位与职数

党政办负责人1名、教科办负责人1名。

三、基本条件

符合《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人工作方案》中的“任职条件和资格条件”。

四、岗位条件

(一)党政办负责人

1. 中共党员,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;

2. 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;

3.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、沟通协调能力、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;

4. 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服务意识,勤于学习、善于思考、讲求实效,具有与履行职责相符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。

5. 坚持原则、办事公道、为人正派、顾全大局、团结同志,有较好的群众基础。

6. 身心健康。

(二)教科办负责人

1. 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;

2. 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;

3. 有较强的事业心、责任感,勤于学习、努力工作,具有与履行职责相符的业务水平。

4. 具有独立负责教科办工作和组织管理、协调的能力,富有进取和创新精神。有较强的文字、口头表达能力,具有指导其他同志工作的能力。

5. 身心健康。

五、选任方法与步骤

1. 4月13日学院党委制定实施方案,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后公布。

2. 4月14-18日个人申报。报岗者须认真填写《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自荐表》,交于博学楼D座809室学院党委副书记郑芳处,联系电话:13803413099。

3. 4月19日资格审查。

4. 4月20日-23日在学院公示栏公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。

5. 4月24日民主推荐。采取谈话推荐及会议推荐方式进行。

6. 4月25日确定考察对象。

7. 4月26日组织考察。

8. 4月27日酝酿建议人选。

9. 4月28日备案。



中共太原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

2023年4月13日          

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自荐表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