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》文件精神,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,学院拟启动学院党政办负责人、教科办负责人选任工作,工作方案如下:
一、基本原则
1.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坚持党管干部;
2.坚持任人唯贤;
3.坚持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;
4.坚持注重实绩、群众公认;
5.坚持民主、公开、竞争、择优;
6.坚持民主集中制;
7.坚持依法选任。
二、选聘岗位与职数
党政办负责人1名、教科办负责人1名。
三、基本条件
符合《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人工作方案》中的“任职条件和资格条件”。
四、岗位条件
(一)党政办负责人
1. 中共党员,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;
2. 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;
3.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、沟通协调能力、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;
4. 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服务意识,勤于学习、善于思考、讲求实效,具有与履行职责相符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。
5. 坚持原则、办事公道、为人正派、顾全大局、团结同志,有较好的群众基础。
6. 身心健康。
(二)教科办负责人
1. 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;
2. 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;
3. 有较强的事业心、责任感,勤于学习、努力工作,具有与履行职责相符的业务水平。
4. 具有独立负责教科办工作和组织管理、协调的能力,富有进取和创新精神。有较强的文字、口头表达能力,具有指导其他同志工作的能力。
5. 身心健康。
五、选任方法与步骤
1. 4月13日学院党委制定实施方案,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后公布。
2. 4月14-18日个人申报。报岗者须认真填写《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自荐表》,交于博学楼D座809室学院党委副书记郑芳处,联系电话:13803413099。
3. 4月19日资格审查。
4. 4月20日-23日在学院公示栏公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。
5. 4月24日民主推荐。采取谈话推荐及会议推荐方式进行。
6. 4月25日确定考察对象。
7. 4月26日组织考察。
8. 4月27日酝酿建议人选。
9. 4月28日备案。
中共太原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
2023年4月13日
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自荐表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