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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冶金工程系系主任选聘工作方案

发布时间:2023年04月13日阅读数:

根据《太原理工大学学院系(部、中心)机构设置及负责人选聘办法》(校党[2017]27号)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学院拟启动冶金工程系系主任选聘工作,工作方案如下:

一、基本原则

1.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坚持党管干部;

2.坚持任人唯贤;

3.坚持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;

4.坚持注重实绩、群众公认;

5.坚持民主、公开、竞争、择优;

6.坚持民主集中制;

7.坚持依法选任。

二、选聘岗位与职数

冶金工程系系主任1名,聘期4年。

三、基本条件

1、思想政治素质好,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,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
2、有较强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服务意识,勤于学习、善于思考、努力工作、讲求实效,具有与履行职责相符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。

3、坚持原则、办事公道、为人正派、顾全大局、团结同志,有较好的群众基础。

4、具有独立负责某一方面工作和组织管理、协调的能力,富有进取和创新精神。有较强的文字、口头表达能力,具有指导其他同志工作的能力。

5、身心健康。

四、选任条件

1、系主任原则上应具有教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,一般应是相关或相近学科的带头人或具有发展潜力的学术骨干。

2、来校工作三年及以上。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。

五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任职

1.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;

2.正在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所规定影响期内的;

3.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。

六、选任方法与步骤

1.4月13日学院党委制定实施方案,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后公布。

2.4月14-18日个人申报。报岗者须认真填写《太原理工大学系(部、中心)负责人自荐表》,交至博学楼D座809室学院党委副书记郑芳处,联系电话:13803413099。

3.4月19日资格审查。由院党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。

4.4月20日-23日在学院公示栏公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。

5.4月24日民主推荐。采取谈话推荐及会议推荐方式进行。

会议推荐时进行民主测评和政治素质测评。

6.4月25日确定考察对象。

7.4月26日组织考察。

8.4月27日酝酿建议人选。

9.4月28日备案。

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

2023年4月13日  

 太原理工大学系(部)、中心干部自荐表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