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29日,按照校党【2024】26号文件要求,为了进一步指导学院各支部有计划地组织党员、干部把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学深学透学到位,材料学院于迎西校区博学馆D座813会议室召开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会,院党委中心组成员、各支部书记、三办及团委负责人、组织员参会,学院党委书记张忠璞主持会议。
首先,由分析测试中心副主任郭俊杰、材料学院副院长闫晋文领学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一章至第五章。
其次,由材料学院副院长乔珺威、新材料界面科学与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樊建锋、组织员周颖娟、机关支部书记许美贤分别就理解把握《条例》关于党的纪律处分工作遵循的原则;理解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是完整的逻辑体系,结合《条例》关于违纪种类和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规定,坚持挺纪在前、贯通规纪法、衔接纪法罪的认识和理解;认识《条例》关于“从轻、减轻”和“从重、加重”的不同要求,更好发挥纪律的震慑作用等方面进行交流讨论。
最后,学院党委书记张忠璞总结指出,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是全院党员、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,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,完成党的任务的重要保证。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核心,推动全院广大党员、干部原原本本将《条例》158条内容逐张逐条地学扎实、学透彻。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,以学习《条例》为重点,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真正做到将党的纪律内容内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。